[集团新闻] 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荣获陕西省国有企业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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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1日,省国资委印发《关于命名表彰2018年度陕西省国有企业文明单位(标兵)的决定》,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在省国资系统企业中脱颖而出,被评为“陕西省国有企业文明单位”。陕旅集团延安唐乐宫文化餐饮有限公司被评为陕西省国有企业文明单位标兵。
    2018年,陕旅集团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全产业链发展”的战略思路,发挥党委领导作用,加大创建力度,创新创建载体,丰富创建内容,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形成了领导带头创建、职工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有力推动各项工作追赶超越。
    近年来,集团公司积极开展旅游扶贫实践,策划实施“山花工程”,在全省范围内帮助10余个乡镇发展乡村旅游,主动参与全省扶贫攻坚战,自觉承担国企社会责任。在集团公司党委的倡导下,集团系统多家景区持续开展“学雷锋示范岗”建设活动,受到游客和各级单位一致好评。集团始终把对口帮扶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为宗旨,立足帮扶工作实际,出实招、求实效。经常化开展文体活动,组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等活动,使广大职工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素质得到显著提升,有力促进了企业文明建设。
    
把精神文明创建融入企业改革发展全过程,既是陕旅集团作为省属国企的使命与担当,也是集团成立20年来取得辉煌成绩的重要法宝。此次荣获“陕西省国有企业文明单位”是集团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奋斗的结果。集团公司将继续坚持文明创建工作不停步,不断巩固扩大文明创建成果,深化文明创建内涵,全面对标集团精神文明创建和社会责任履行,推动企业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