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新规!9月1日起,房产过户给近亲属,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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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来看,房屋过户主要有三种办法:继承、赠与,以及买卖。因为三种操作方法和法律手段不同,所要缴纳的费用也各不相同。

    最新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其中,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公告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情形,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首先,必须强调一点,这并非是一个新政策,因为,2018年个人所得税取消了“其他所得”项目,因此,与此相关的税收都要重新划分,因此,亲人赠与房屋这一项,便被划分到了“偶然所得”,不收个人所得税,基本税率不变。

    其次,为了方便理解,以央广新闻收录的一条信息为例2016.4.7《必看 | 继承、赠与还是买卖?父母的房子这样留给子女才最合算》:

    按照大部分一线城市的情况(北上广深除外),以一套面积为90平米,市值300万的普通住房为例,子女受赠想要拿到房产证,前前后后则需要花掉将近13万!那这钱都花在什么地方了呢?

    据调查,赠予的房产按照相关法律,需要缴纳3%的契约税(9万)。此外,还需按照房子的成交额分别缴纳1万元的评估费和2万多的公证费,印花税和登记费之类的其它费用也就几千来块钱。父母的住房一般都住满5年以上且属于近亲属之间的赠与,可以免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一般来说子女都是父母资产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免缴契税,这一下子就比上面直接赠予的方式少了9万块!同样,通过继承、遗赠取得的房产,都可以免收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只需要支付公证费和工本费。

    可见,在这3种方式中,继承是花费最少的,买卖其次,赠与花费最高。但由于继承财产必须等到人去世之后,否则何来继承一说,不可控因素太多。

    简单算一算,买卖的费用详情为:80元登记费、3万元契税(1%)(二套购房)、3000元评估费(0.1%)、230元交易费,总计3万出头的样子。由于父母的住房一般购买时间较久,因此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

    这一项税费里面有一个比较突出的难点,大家一定要关注,其中,对于房产的无偿赠送,《公告》指出:亲人之间,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为“偶然所得”,免征个税,如果房产再出售,缴纳20%个税!

    简而言之,赠与上述亲属虽然不征个人所得税,但如果受赠人再要去销售,就要一次交税20%,不是价差20%,是全款的20%!一次转赠,相当于把住宅变成了公寓,把公寓变成了青铜。

    一套面积为90平米,市值300万的普通住房为例,两种方案摆在面前:一种是销售,满足销售条件,契税(缴纳比例为1%)+印花税(购房支出费用的0.1%),实际缴纳3万出头;二种是赠与,不计公证费、评估费、契税,仅20%偶然所得,便达到60万。

    因此,尽管《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的项目的公告》,看似免税,虽然有进步,方便了房产赠与,但却又通过提高交易成本限制了房屋的流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