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西安市发布《支持房地产业发展十条措施》
近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支持房地产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市建发[2022]45号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支持房地产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く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企惠民补齐短板确保一季度国民经济恢复性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市办字[202216号)精神,扎实做好“六保”工作,创新工作模式,完善监管制度,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优化审批模式。对实施电子证照的事项,全程网上办理;对需要核发纸质证照的事颈,经申请人同意,可通过邮政企业送达;对确有必要到审批部门办理的事项,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办理。
二、压缩业务办理时限。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符合办理条件的,即时受理,当日办结;对线下办理事项,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办结。
三、推行“容缺”受理。对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可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峻工验收备案表及实测成果报告替代房屋权属分户表申请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对其他法定需要纸质资料的事项,按照“全程网办、即时受理、资料后补”的方式,在一个月内补齐纸质资料。
四、创新项目勘查模式。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与质量安全监督申报实行联合踏勘;商品房预售许可采取与申请人视频等方式核查工程形象进度,并留存相关工作记录;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通过影像设备进行远程勘查。
五、推进线上业务办理。鼓励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通过线上销售平台开展销售、中介业务,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后,可进行“一对一”预约看房、签约。
六、畅通农民工工资专户拨付渠道。开发企业根据《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将重点监管资金拨付给与其签订合同的施工金业时,可以申请直接拨付至施工企业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户。
七、缓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开发企业申请,并作出缓缴书面承诺且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诚信记录的,可予以延期缴纳,延期缴纳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
八、完善购房资格审核标准。在我市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受疫情影响未能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的,补缴后视为连续缴纳。
九、合理解决合同履约问题。妥善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履约问题,受疫情影响造成延期交付的,可按照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计入违约期。
十、协调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协调金融机构增加房地产信贷投放额度,加快发放速度,保障开发企业和刚需购房人群的合理资金需求,给予开发企业贷款展期、降息。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