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我市出台方案加强人居环境建设 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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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9日从市政府获悉,《西安市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

《方案》提出,深入广泛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组织社区居民全过程参与城乡建设和管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2022年,以社区、村组为基本单元,创建一批共同缔造活动示范试点,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切合西安实际的共同缔造活动试点经验;2023年至2025年,推广试点建设经验,基本建立共同缔造活动长效机制,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社区干净整洁,生态环境优美,生活便捷宜居,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基本实现城乡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

搭建街道社区沟通议事平台 发布社区居民公约

在推动城市更新工作中,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动员各方力量,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

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织、业主参与、企业服务”的居住社区管理机制。强化基层党建引领,街道、社区组织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引导各类专业机构和人员进社区共同开展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落实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配建完善社区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制定发布社区居民公约,引导群众自觉维护公共设施和环境,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到2025年,城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显著提升,基本实现居住社区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

“十四五”末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老旧小区改造

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小区居民等,共同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健全沟通议事平台,主动了解居民诉求,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方案制定、配合施工、过程监督、后续管理、效果评价等。建立改造资金合理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以及居民支持参与改造。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力争到“十四五”末,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居民公约,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到2025年,基本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建立健全共同创建绿色社区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作用,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社区内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居民等共同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组织居民谋划创建方案,有效参与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到2025年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县城规划建设管理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体系,加快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立完善城市体检评估和城市管理评价机制,持续扩大城市体检和城市管理评价覆盖面。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从群众身边小事抓起,以绣花功夫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组织动员群众共同创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

在县城和小城镇建设中,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提升县城承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行以街区为单元的统筹建设方式,推动公共服务、商业服务、文化体育等设施共建共享。抓好县城绿色低碳建设试点和示范县城建设,到2025年,蓝田县、周至县2个县城基础设施完善,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功能齐备。推动建立以县域为单元统筹城乡的发展体系、服务体系、治理体系,开展设计师驻镇工作,合理布局县城、中心镇、行政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政府、社会、村民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将镇街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到2025年,建成9个乡村振兴示范镇,将其打造为全省小城镇建设示范样板。

乡村各项建设符合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要

在美丽村庄建设中,坚持基层党建引领,发挥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自治组织作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确保乡村各项建设真正符合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要。

开展乡村建设评价,组织发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规划编制、村庄建设、村容村貌提升、美丽村庄片区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加快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推广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提高农房品质,因地制宜推动水冲式厕所入室,推进供水入农房,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倡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处理,推动农村用能革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利用,塑造乡村特色风貌。

“十四五”期间,共同缔造美丽村庄300个(其中,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80个),建设改造1000户宜居型示范农房。

积极探索开展涉农项目招投标改革

我市将加强共同缔造活动机制创新和保障。积极探索开展涉农项目招投标改革,依法规范涉农项目招投标范围。简化农村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促进更多农民积极参与乡村建设项目并从中获益。

积极推进蓝田县、长安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县(区)创建。建立西安市共同缔造活动专家库,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撑。共同缔造活动相关课程将纳入市级有关干部培训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