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旅投资控股公司应急处置预案
1.总则
1.1 目的
为保障陕西旅游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投资控股公司) 的生产经营安全和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规范化建设,确保各项应急措施有效实施,最大程度地预防和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结合投资控股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旅游局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旅行社管理条例》;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食品卫生监督程序》;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互联网安全管理条例》;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陕西省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及投资控股公司和各子公司制定的管理规章制度。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投资控股公司内部处理因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而发生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事件。
1.4 突发事件分类
1.4.1 自然灾害导致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事件。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水旱灾害等。
1.4.2 事故灾害导致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事件。包括:火灾事故、交通客运事故、公共设施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1.4.3 公共卫生事件导致的人身伤亡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1.4.4 社会安全事件导致的人身伤亡事件。包括:重大涉外旅游突发事件、港澳台和外国游客伤亡事件、旅游节庆活动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件、大型演出等活动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件等。
1.4.5 上述突发事件导致的人员滞留时间过长、投诉或上访人数过多、影响较大的其他事件。
1.5 突发安全事件等级
各类安全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结合投资控股公司安全管理实际情况,进行等级分类。
1.5.1 按照 2010 年执行的《陕西省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分为重大( Ⅰ级)、较大(Ⅱ级)、一般(Ⅲ级)三个等级。
(1) 重大(Ⅰ级) 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10人以上重伤或5人以上死亡的,或一次造成50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造成5人以上中毒死亡的;
(2) 较大(Ⅱ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5至9人重伤或1至4人死亡,或一次造成20至 49人严重食物中毒且有1至4人死亡的;
(3) 一般(Ⅲ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1至4人重伤,或一次造成1至19人严重食物中毒的。
1.5.2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1)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6 工作原则
1.6.1 以人为本,救援第一
处置突发事件要以保障人员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尽一切可能提供救治、救援、救助。
1.6.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投资控股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 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的形式、特点建立并细化各企业的应急预案,其预案与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形成承上启下关系,将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延伸到各单位。
1.6.3 属地救护,就地处置
在事故发生地区政府领导下,由投资控股公司和事故单位相关人员负责相关应急救援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6.4 及时报告,信息畅通
事故发生单位在接到有关突发事件的救援报告时,第一时间向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相关单位报告,或边救援边报告,及时处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1.6.5 加强保障、重在建设
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和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全员自救、互救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1.6.6 预防为本、及时控制
完善预警网络,加强预警分析和演练,将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提前消除或减少到最低程度,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制定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将事故遏制在萌芽状态。
2.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2.1 组织机构
2.1.1 设立陕西旅游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投资控股公司董事长
副组长:投资控股公司及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全部成员:投资控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2.1.2 成立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地点设在经营管理部。
联系人:经营管理部负责人
(注:组织机构具体负责人详见附件一)
2.2 工作职责
2.2.1 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研究制定处置投资控股公司及各子公司突发事件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审定、修改各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对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工作实施领导,确定事故现场 应急处置指挥小组负责人;依法组织指挥并统筹协调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指挥有关部门执行应急指令;掌握重大突发事件有关信息,授权发布应急处置预警及指令,启动相关应急预案;依照有关权限协调相关单位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授权向社会发布应急信息;负责主持或配合事件原因的调查和取证;在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协调与各级政 府、各委、办、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关系;指导投资控股公司各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开展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相关应对工作;分析、总结投资控股公司年度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承办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2.2.2 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组织落实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决定,协助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相关工作流程,负责搜集、整理相关应急信息;协调国资委、公 安、消防、交管、运管、安监、技监、农委等相关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做好应急预案的启动、事件处置、善后等工作;负责事件处置的督促检查; 负责了解、提供相关突发事件信息、及时上报相关单位,督促投资控股公司各子公司落实任务;负责组织起草、修订《陕西旅游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各子公司制订 (修订) 本级应急预案;负责指导各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负责督促指导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承担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充分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3.事件报告
3.1 报告程序
3.1.1 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单位现场人员应立即向本 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3.1.2 各单位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要立即启动本单 位应急预案,同时向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 组办公室报告。
3.1.3 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接到各子公司上报的突发事件后,按照突发安全事件等级, 经核实确认、分析研究信息后,将相关信息、分析结果, 向 集团公司报告,若根据事件性质需要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则 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根据指导意见负责跟踪落实,对较大事 故 (Ⅲ级) 以上突发事件,应在 2 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上报集团公司,并在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作出完整书面报告。
3.1.4 对于发生疑似重大传染病疫情及食物中毒事故,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除按规定上 报外,应同时督促事故单位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事故场所 的检查及防控工作,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3.2 报告内容
根据突发事件的复杂程度,各子公司向投资控股公司、 投资控股公司向集团公司进行简要或详实的报告。报告内容 应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规模、经过、 原因、可能产生的后果、 已拟定的应对措施、需要上级给予 的相关支持等。
3.2.1 事故发生后的首次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 间、地点、初步情况;事故接待单位及与事故有关的其他单 位;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
3.2.2 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报告内容包括:伤亡情况及伤 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国籍;事故处理的进展情况、原 因分析;有关方面的反映和要求;其他需要请示或报告的事 项。
3.2.3 事故处理结束后,报告单位需认真总结事故发生 和处理的情况,并作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经过及处 理、善后及赔偿情况;事故原因与责任;事故教训及今后防 范措施;有关方面及事故家属的反映;事故遗留问题及其他。
3.3 报告要求
3.3.1 各子公司突发事件要在2个小时内上报,特大、 特殊情况信息,必须立即报告。选择报告形式一定要以报告信息的及时、准确为前提。
3.3.2 根据事件的可控程度,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 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或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按照先电话后 传真的顺序报告集团公司。来不及形成文字的事件,应及时通过电话先口头报告,随后形成文字上报;事件仍在进行中的,要密切跟踪事态的发展情况,及时续报有关情报;处理完毕的事件,应在事后24小时内写出书面材料上报集团公司。
3.4 报告管理
各子公司上报材料统一 由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建档管理,需上报上级单位的材料由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后上报,并做好记录归档。
4.应急响应
4.1 按照重大突发事件分级,启动响应预案处置程序。
突发事件的等级与预警级别密切相关,在应急处置过程 中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照突发事件的等级分类由投资控 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变更预警级别。
由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事态发展的情况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进行事故现场应急处理。
根据突发事件级别,按照以下程序启动相应应急响应。
4.1.1 一般事故应急响应
由事发单位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和协调处置;处置情况报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1.2 较大事故应急响应
由事发单位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现场应急处置,并上报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情况指派人员协调指导。
4.1.3 重大事故应急响应
应急处置指挥工作在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领导小组协调指导下,由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指挥长由赶赴现场的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担任,事发地单位负责人任副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为成员,组成现场应急指挥部,同时启动相关保障预案予以处置。
4.1.4 特别重大事故应急响应
应急处置工作由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任指挥长,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和事发地单位负责人任副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成现场应急指挥部,同时启动相关保障预案予以处置。
4.2 现场应急指挥部工作组职责
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由指挥部调动有关人员参与现场救治,按照各自分工,设置综合组、调查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等工作组,其职责如下:
4.2.1 综合组:分别由现场应急指挥部牵头或其指定牵头部门,从各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传达现场应急指挥部领导的指示、命令,报告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协调相关人员实施应急处置工作,掌握控制事件现场,完成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 急处置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应急处置任务,负责完成现场材料和信息收集和起草。
4.2.2 调查组:由现场应急指挥部指定牵头部门和参加单位。
主要职责:牵头或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原因、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和取证。
4.2.3 后勤保障组:由出事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从事故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为参加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后勤服务,提供安全、生活保障和交通、车辆保障,负责危险源区及其周围的人员疏散、受伤人员救援、在政府机构指挥下搭 建临时应急避难场所等,尽可能为现场处置提供有关设备、器材和物资保障。
4.2.4 善后处理组:由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指定相应人员组成后续事务处理。
主要职责:牵头或协助做好事件过程中遇难和受伤人员赔付、安抚工作;牵头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事件调查取证和现场秩序的恢复。
4.3 预案启动
4.3.1 基本应急
凡发生本预案界定的特别重大 (Ⅰ级) 、重大 (Ⅱ级) 突发事件,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事故单位在向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 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的同时,启动事故单位应急预案,并迅速 组织应急力量,组织实施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全力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发生较大 (Ⅲ级) 、一般 (Ⅳ级) 突发事件,事故单位在向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的同时,根据事态的发展,应立即启动事故单位应急预案,
并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力量,依照本预案规定的程序和处置需要,迅速、果断地实施应急处置。
4.3.2 扩大应急
突发事件事态难以控制或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事故单位根据预测,将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及时上报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需以更高级别调集相关应急处置力量时,由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 组决定报请上级部门支援。
4.4 应急响应规程
4.4.1 发生突发事件,投资控股公司全体领导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公司总经理、带班领导随时签发报送材料。
4.4.2 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事故单位进入应急响应状态。
(1) 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
(2) 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事故单位实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排出带班 和值班表,由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发给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相关单位。
4.5 应急处置人员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处置的有关人员,要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安全防护装备,明确安全防护的注意事项,现场指挥部要采 取有力措施,保证现场处置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出现新的人身伤害事件。
4.6 新闻报道与发布
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和结束后,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对社会影响程度,由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汇报集团公司后,商定召开新闻发布会,并由集团公司指定新闻发言人向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4.7 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后,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事态的减缓或危险的解除,宣布终止应急状态,应急处置人员、装备等撤出事件现场,转入善后处置阶段。
5.后期处置
5.1 处理
5.1.1 处置结束后,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 导小组要指导事故单位迅速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后期处 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5.1.2 较大 (Ⅲ级) 、一般 (Ⅳ级) 突发事件善后处理,由事故单位负责,处理完毕后报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Ⅱ级) 、特别重大 (Ⅰ级) 突发事件善后处理,由事故单位负责,投资控股公司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5.2 调查、损失评估
5.2.1 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开展对事件调查、损失评估及经验教训的总结工作,查明引发事件的原因、明确事件责任,并将结果及时报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5.2.2 调查报告在提出工作建议的基础上,要明确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和奖励建议,同时要将调查结果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在控股安全会议上给予通报。
5.2.3 参加应急处置的相关单位,要结合各部门预案的编制,对整个应急处置过程中的经验教训进行全面的总结,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应急预案的进一步完善。
6.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 应急平台建立
按照国家政策,建立以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为主的应急平台,建立应急指挥通信与信息技术保障体系,确保应急处置期间信息畅通。保障体系包括:有线通信系统、无线通信系统、信息报送系统和相关信息发布系统。
6.1.2 参与应急处置的单位,在到达事件现场后,应迅速与现场应急指挥部取得联系,确定一名负责人和联络员, 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6.2 应急队伍保障
建立一支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专业队伍,加强应急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实战能力。
6.3 物资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应急处置所需的各类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
6.4 经费保障
投资控股公司及各子公司要设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专项资金,自行统筹安排使用。应急处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应急处置工作项目的信息化建设、日常工作的运作和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开展、应急处置预案的维护等。
6.5 技术储备与保障
6.5.1 加强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研究与交流,逐步建立健全应急技术储备机制。
6.5.2 加强应急处置相关技术装备的储备,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7.宣传、培训和演练
7.1 宣传
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子公司要根据应急管理职责,通过各种有效的方式和途径向全员广泛宣传相关应急处置的知识,提高大家的自我保护意识、应急基本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7.2 培训
安全培训是从根本上提高了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技能与素质,有效地减少了作业中人的不安全行为,为企业的安全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必然会大幅度降低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安全培训效果的好与坏,对扭转目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起到极其重大的作用。
投资控股公司及各子公司应根据各自管理需要,每年开展全员应急知识培训 2 次,采用互动、多媒体等手段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突发事件灾害防治知识教育,熟悉实施预案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意识和自救互救应对能力,做到应急有序。并报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7.3 演练
7.3.1 演练前提
投资控股公司及各子公司要围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各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 (特别是一线人员) 的培训和演练,将预案落实到每一个员工,做到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和程序,了解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医疗救治等相关知识,保持信息畅通,保证各级响应的相互衔接与协调。做好应急现场处理各项保障工作的演练。各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负责人要主动做好安全预防、救助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司及每一位员工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7.3.2 演练安排
每年进行一至两次专项应急演练。并将演练材料上报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档。
7.3.3 演练目的
投资控股公司及各子公司要牢固确立“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 本”的方向,通过演练,提高公司从业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创造一个和谐、安全的公司发展环境。
7.3.4 演练要求
1) 强化安全意识,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
严抓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是投资控股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子公司要成立组织领导小组,确保各项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圆满完成。各子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应急演练活动,要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员工进行演练要以 演练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而建立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应急救援队伍。
2) 强调统筹兼顾,科学组织应急演练。
各子公司安全管理主要领导和部门要把应急演练活动与自身的经营管理有机结合起来,要借应急演练活动之势,促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3) 落实措施,保障安全有序。
各子公司要把应急演练活动与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与每年的公司安全培训结合起来,切实做好应急演练活动期间的各项保障工作,合理安排时间,严格落实安全制度和措施 (含人身安全保险等) ,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各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要主动邀请专业人士进行指导,确保应急演练活动的成功、有序、安全。
7.3.5 演练结束后期工作
每年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演练档案整理总结。上报上级单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制,修缮安全管理制度和预案。
8.预案管理
8.1 投资控股公司及各子公司要根据本预案和自身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管理职责,组织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和 保障计划,健全机制,承上启下,保证应急管理体系延伸基层。
8.2 为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按照各公司性质不同,召开专项会议,讨论预案中涉及的安全管理漏洞和新形势、新环境下的安全管理体系,原则上每2年对本预案进行一次修订和完善。
8.3 本预案经投资控股公司会议审议通过,由投资控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制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奖惩机制
9.1 奖励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1) 及时、准确地提供了重大突发事件的前期预警信息,使单位财产和人民生命免遭重大损失的;
(2)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的;
(3)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工作积极,表现突出的;
(4) 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特殊贡献
9.2 责任追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 不按规定及时报告重大突发事件情况或者缓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2) 故意发布、传播虚假的重大突发事件信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的;
(3)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领导、指挥严重失误、失职、 渎职或者不服从命令,使单位财产和人民生命遭受重大损失的;
(4) 负责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严重影响和干扰应急处置工作的;
(5) 截留、挪用、贪污应急专项资金及物资的;
(6)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10. 附则
10.1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10.2 本预案未尽事宜、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10.3 本预案由陕西旅游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10.4 投资控股公司下属各子公司参照本预案自行制定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0.5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